|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宁德:出租车醉酒载客上高速 多番拖延不配合
2023-04-06 来源:宁德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4月2日晚,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让人惊讶的是,该出租车辆在高速入口被查时,车上还载有1名乘客,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完全置乘客的安危于不顾。

image.png

当日1时48分许,执勤民警在宁德南收费站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闽JXXXX7号的出租车突然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刻上前,遂发现该车驾驶员眼神飘忽不定,便迅速对其进行检查,酒精检测排查棒立即亮了起来。但随后,当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时,驾驶员林某便开始以“不会吹气”、“不吹气”、“倒吸气”等方式表演了一系列“花式吹气”,借用各种理由企图拖延、逃避检测。“请您配合!”、“请匀速吹气,保持5到10秒!”……在民警的不断劝说和耐心指导下,林某前后吹气近20次才成功,经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

image.png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林某还在百般狡辩,声称自己并未喝酒,只是吃了几个面包。后经民警反复询问,林某才承认自己在中午与朋友吃饭时喝了4两白酒,当晚其认为时间间隔较久,感觉自己已经清醒,同时又“自信”地猜测天色已晚应该不会遇交警查车。于是,林某便按照之前预约好的时间从市区接上1名乘客,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刚到宁德南收费站就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将林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的数值为128.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image.png

次日,大队领导及时约谈了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无异于是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代价惨重,实在是得不偿失。因此营运车辆驾驶员应具有更强的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出租车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该对乘客负责,万万不可有侥幸心理!同时,乘客发现营运车辆驾驶员有饮酒驾驶行为的,请拒绝乘坐,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