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凌晨,建瓯交警开展“零点行动”,专项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刚开始,一辆企图掉头的摩托车被民警拦截,经查,该驾驶人虽然没有饮酒,却属于无证驾驶。 原来,涉事驾驶员的丈夫因为喝了酒,所以叫妻子过来接自己。妻子虽然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但觉得晚上没什么人,应该不会被发现。最后,民警除了对驾驶员无证驾驶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外,还将追究驾驶员丈夫“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风险隐患,还严重威胁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同样也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