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开展打击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法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行为: 01 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02 非法拼装、改装、篡改电动自行车; 03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 04 驾驶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 广大厦门市民提供以下违法经营线索,有奖励: 1、生产、销售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 2、非法拼装、改装、篡改电动自行车。 经查证属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后,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属于重大线索的,每条奖励5000元。 举报电话:12315 请广大市民和有关生产、销售、民生服务企业自觉遵守涉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管理规定,配合有关执法管理工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阻碍执行职务、妨碍公务、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近日厦门市多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进行调整。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的通告 2022年4月11日,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在思明、湖里区划定了31条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同年12月8日调整为33条。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扩大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新增石亭路和金山路为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以上严管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和停放(在思明、湖里区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对违规驶入或停放在思明、湖里区严管路段的电动自行车,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管理规定,配合有关执法管理工作。对于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