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肇事逃逸,你以为撞到人溜之大吉才算?当然不!撞到公共设施后逃跑也算逃逸! 3月29日7时许,宁德福安交警巡逻中发现,富阳路与广场路路口的中央隔离栏被撞倒在地,现场无车辆和人员,易造成二次交通事故。 民警清理完现场后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当天凌晨5时许,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隔离护栏后,驾驶人并未报警,而是迅速离开现场。 民警对嫌疑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锁定嫌疑人最终位置为溪潭镇,并请求溪潭派出所支援。溪潭派出所开展走访摸排,锁定嫌疑人并追查到案,告知其行为涉嫌肇事逃逸。 面对询问,驾驶人陈某表示自己撞坏护栏后大脑一片空白,看到没人受伤就没有报警。由于陈某驾驶不当导致其撞向护栏,且在发生事故后未报警并逃离现场。民警认定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同时对道路交通设施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交警提示:驾车撞坏隔离护栏、交通指示牌、交通信号灯、路灯杆、绿化带、景观灯等公共设施,应立即报警等待处理,也有利于尽快恢复公共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