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上,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5日0时8分,民警在同安收费站入口对一辆白色小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潘某有酒驾嫌疑。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支支吾吾承认自己晚上有喝了啤酒。经检验鉴定,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潘某当晚和三个老乡在同安某大排档喝酒至22时,休息了两个小时后,就驾车从同安出发准备前往马巷找弟弟叙旧,不料还没上高速就被交警查获,潘某后悔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福建交警提醒,饮酒会导致人的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视觉模糊、易疲劳、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