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霞浦口开展执勤执法时,查获一起19岁少年无证驾车且超速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3日下午,民警在查获一起小型轿车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却一直推脱不肯配合,一会儿说驾驶证丢了,一会儿说驾驶证放家里忘带了,且言语间神色紧张,眼神躲闪,当事人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执法民警的警觉。 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李某今年刚满19岁,已在驾校报名且考过了科目三,自以为可以驾驶机动车上路了。因其亲戚过世,他认为从盐田到霞浦路途很近,便自行驾车前往,没想到刚出霞浦收费站便被高速交警查获。面对严厉处罚,李某后悔莫及,经过交警一番耐心教育后,他保证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从今以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此,提醒广大驾校学员,未取得驾驶资格前,绝不能自行开车上路。即使取得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仍需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