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有一种情况却容易被忽略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4月12日10时许,南平建阳交警在童游大街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颜某神色紧张,民警靠近后就闻到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询问得知,颜某前一晚与好友相聚畅饮至凌晨,休息几个小时后觉得状态良好,清晨6时许便起床驾车开工。 由于颜某所驾驶的为货运性质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建阳大队对颜某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4月14日,颜某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提示:切勿小瞧“隔夜酒”带来的危害,酒后一定要有足够的休息,才能驾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