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重于泰山,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出行安全,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交警部门严管,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在这样严格管理的氛围中,仍有部分驾驶人顶风作案,驾驶“黑校车”超员接送学生。 近日,厦门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结合春季守护行动,积极开展涉校交通综合治理。通过科技手段发现,同安某小学周边有一辆面包车每天上下学时段均往返在学校附近,初步研判该车有“黑校车”嫌疑。 4月23日11时许,机动大队民警在该校附近成功拦查闽DE6***号面包车。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且驾驶人曾因实施校车超员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处罚。民警还发现,驾驶人在车上安装窗帘,想要以此躲避检查。 无独有偶,民警在处置该车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并拦截了一辆车牌号为闽D098***大巴车。经检查,该车核载44人,实载58人,超员的十几名学生有的站在车内,有的坐在大人的大腿上,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十分危险,同样该车也未取得校车标牌。 处罚结果 经了解,这两辆车所载学生均为同安某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负责接送学生至午托班。为了提高载客效率,司机不顾学生安危,抱着侥幸心理超员上路,民警现场对违法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然后将学生们分别安全送达午托班。 最后,民警分别依法对闽DE6***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闽D098***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对此违法行为抄告属地运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由其根据部门职能加强进一步管理。 为何要严厉打击“黑校车”?当然是因为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黑校车”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营运接送学生。“黑校车”多以盈利为目的,常发生超员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 孩子是未来,平安是底线,福建公安交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强“黑校车”以及校车违规违法行为的严管,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发现“黑校车”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