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发挥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5月8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全省“逢八”统一集中宣传日,利用警队服务、执法窗口、“七进”宣传阵地及延伸宣传阵地,围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一盔一带”“拒绝酒醉驾”开展宣教活动,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 在执法窗口、警保劝导站 交警在违法处理窗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交警在警保劝导站粘贴宣传海报 依托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警保合作劝导站等场所,通过发放“拒绝酒驾”宣传单、粘贴“拒绝酒驾 人人有责 ”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禁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杜绝酒驾醉驾危险驾驶行为。 在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 宣传进农村 宣传进社区 宣传进学校 进企、事业单位 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常识,酒驾醉驾、未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车站、商场、沿街店铺等地 车站 商场、沿街店铺、景区景点 酒店、饭店等涉酒场所 泉州各地交警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开拓延伸宣传阵地,通过到沿街商铺、车站、涉酒场所分发宣传单、粘贴“拒绝酒驾”宣传贴纸、LED户外大屏幕播放“拒绝酒驾”公益广告、公益宣传海报等方式,因地制宜,多媒介多渠道开展禁酒驾宣传。 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造,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更加深了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理解,自觉将文明安全出行的意识植于心,践于行,为共同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