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该是每位驾驶人烂熟于心的一句话,然而就是有个别人心存侥幸,喝酒后还要开车上路。但今天要说的这位,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却不吸取教训,一再触碰酒驾“高压线”。 近日,福州交警在仓山区开展夜查行动时,拦下一辆小车。交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李某峰进行检测,结果为51mg/mL,达到酒驾标准。 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也震惊了!李某峰此次已经是第三次被查获酒后驾驶,真可谓屡教不改! 第一次酒驾 李某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18年6月9日被福州高速交警查获。 第二次酒驾 2022年1月23日,李某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福州交警被吊销了驾驶证。 第三次酒驾 2023年4月24日,这次李某峰不但酒驾,还无证驾驶。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李某峰本该吸取前两次的教训,痛定思痛,做到酒后不开车,可他竟然不断挑战法律红线,“集齐”三次酒驾不一定会召唤出“神龙”,但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饮酒后驾驶之人需要面临的除了惨重的经济、职场代价以及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罚,还要面临各种高昂的社会成本。如果大家有发现酒驾司机,请拨打110予以举报,经蜀黍核实后,还将获得2000元奖金。福建交警提示:酒与车钥匙不可兼得,无论何时,都不要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将别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希望所有人都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