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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7岁“熊孩子”独自骑车上路,不慎撞上电动车
2023-05-16 来源:福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家长们在送孩子上学之余,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教会孩子们交通安全知识,常叮嘱上学出行安全,否则一个不小心,孩子在上学、放学路上就可能遇到危险……

5月5日17时许,福州交警在二环福飞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小男孩独自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慎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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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立即上前查看,所幸两车只是发生轻微刮擦,见小男孩并没有受伤,蜀黍这才松了口气。从小男孩口中得知家长电话后,交警赶紧联系他的母亲来接回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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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家长的间隙,交警详细询问了小男孩的情况,并告诉他小孩独自骑车上路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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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男孩的妈妈赶到现场,她表示孩子在放学路上骑得太快,一溜烟就不见了,自己也在四处寻找他。交警对家长也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其需要做好小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重视小孩的日常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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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两人虚心接受了教育,家长表示以后一定会看好孩子,并向交警连连道谢。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中小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孩子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远不及成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福建交警要提醒各位家长:“熊孩子”调皮难管,绝不是忽视交通安全的借口。“躺平式”的疏于看护或是“不会出事”的心存侥幸,都有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悲剧。福州交警再次向广大家长、学生发出提醒:未足龄,不骑行。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孩子是掌中宝,请各位家长千万不要掉以轻心,等到出事时再来后悔,一定要将交通安全常记心上,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