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漳州交警联合派出所、交通执法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芗城、龙文、高新区二轮电动车改装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捣毁二轮电动车非法改装窝点4处,现场查扣非法改装的二轮电动车24辆及一批改装工具,对6名非法改装作业人员进行调查。 此次行动目的在于打击二轮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整治二轮电动车非法改装和炸街飙车乱象,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一些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私自对二轮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从中牟利,其危害不容忽视,不可纵容。 未成年人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酿悲剧 2021年10月3日13时46分许,徐某(14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乘员郑某,14岁;乘员吴某,14岁)至福州高新区南屿镇五都大道五都村路段,与杨某(14岁)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乘员刘某,14岁)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郑某颅内出血,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徐某、吴某、杨某、刘某受轻微伤。 法律规定: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02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 03 无论是属于非机动车的合标电动车或者是属于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只要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就是违法。二轮电动车出厂时都经过试验、测试等工序,安全性能有保障,而改装车不能保证安全问题。 04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改装二轮电动车主要有改装电池、改装刹车制动装置、改装电路、改装电机等。一些青少年为追求炫酷和刺激,对上述装置进行改装,以达到整车重量改变,车速提高的效果,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失去控制,加之刹车制动装置改装,极易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电池、电机、电路等装置的改装,往往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常常出现改装车电路短路、电池爆炸引发车辆自燃的事件。 交警提示:无论是驾驶非法改装车还是为车辆提供非法改装,交警部门都将从严查处、绝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