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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大货车深夜肇事造成严重损失,驾驶人竟选择逃逸
2023-06-02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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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凌晨3时22分许,张某某驾驶闽DCXXX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DXXX9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角江路方向沿经二路往埔尾村方向行驶至丁厝村路段时,倒车过程中操作不当,车身部位刮碰架空电缆,造成周边通信、电力设施损坏(通信光缆断裂、13根电线杆倾倒)及周边居民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初步鉴定估算,该起事故财产损失高达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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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交警经过研判分析,追踪肇事车辆行驶轨迹,于当日10时许在台商区联盛纸业厂区内将肇事驾驶人张某某抓获归案,张某某对其驾车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台商区交警大队已依法对张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并处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过错行为及认定

当事人张某某倒车未注意观察周边情况、未按操作规范要求安全驾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七十条第一款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之规定,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交警提示:车辆倒车时应当注意观察周围交通状况及地形,左右转弯倒车时,容易出现车尾碰撞和车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时应注意判断转弯内侧和车辆后方的情况,并从倒车镜兼顾车身的两侧,注意回转方向盘的时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

1.现场取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