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246ffb7c4fa9cf3924c4ee69eea67b 7月 1 日 1 时许,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池店中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本人喝酒后驾驶小轿车到池店镇兴霞路泉州五中桥南校区门口路段,要求民警赶快将他抓去拘留。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发现一男子(王某,37 岁)自称是报警人,王某向民警交代旁边的一辆蓝色小轿车就是他本人驾驶的,还向民警承认自己喝了酒,要求民警将他抓去拘留。经鉴定,王某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2.88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被送去醒酒。 据王某交代,当晚王某在家中喝酒,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便赌气借着酒劲独自一人从家中驾驶小车外出。行至池店镇兴霞路泉州五中桥南校区门口路段时,突然想到可躲着老婆的“办法”,于是便报了警。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