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7月18日,福州闽侯法院联合福建电视台开展“大巡回 大联动”活动,通过“就地审判+网络直播”的模式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当地村民、工厂员工等30余人在场旁听,近10万网友在线观看。 巡回审判 国徽高悬,人员就位,随着一声“现在开庭”,原本现场还有些细碎的耳语也在法槌敲响之后,变得落针可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其撞车致人死亡并逃逸的行为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今后将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庭审结束后,张海风法官结合案件审理,现场开展法庭教育,告诫广大群众要树牢安全意识,肇事逃逸不可取,侥幸心理要不得,应谨记自身所担负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积极施救,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认定。 同时,法官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就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超员载人、超重载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等审判实务中常见的问题及人们对相关法律规定理解的误区,为现场旁听人员进行解读,告诫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对法律心存敬畏。 法治宣传 同日,闽侯法院联合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鸿尾乡派出所共同开展以“法律宣传进农村 安全意识入民心”为题的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当地村民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让群众直观了解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座谈交流 普法活动结束后,闽侯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鸿尾乡橄榄协会开展以“推进乡村法治宣传,维护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乡镇经济,保障村民交通安全”为题的座谈会,鸿尾乡村民代表30余名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生态庭负责人张海风表示,村民在乡村使用三轮摩托车时,应当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若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的情形。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陈潇队长对目前大家存在无三轮摩托车驾驶资格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做到以点带面向邻里乡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鸿尾乡橄榄协会、鸿尾乡村民代表在会后表示,此次巡回审判让村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危害,警示大家不能不顾自己及他人的安危,不能对无证驾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心存侥幸。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巡回大联动”活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