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31a67812f9b3e70a1878552c974623 2023年7月31日13时22分许,桑某某驾驶闽DH2XXX号重型半牵引车(后牵引:闽DUXXX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沿厦漳同城大道行驶至杨厝村出口驶出匝道后,在往角江路方向行驶至与角江南路交叉路口时,在右转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向左侧翻,造成桑某某受伤、路中隔离护栏部分损毁及车辆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当事人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本事故的全部原因。 福建交警提醒 1.货车行经长下坡、弯道、交叉路口等特殊路段时,应注意减速慢行。 2.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3.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