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建阳区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将实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免费通行条件:享受免费的车辆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办理并使用ETC通行,未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且通行里程等于两个收费站间收费里程的9座及以下(含9座)一类小型客车。 免费通行区间:在建阳区南平建阳、南平、南平北、将口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至九曲收费站之间点对点往返通行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由政府统一支付,车辆用户免费通行。 免费政策实施时间:免费政策自2023年8月15日零时起施行。如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有所调整,将另行公告。 福建交警提示:免费往返通行区间为:南平建阳—九曲、南平—九曲、南平北—九曲、将口—九曲,不在上述免费通行区间的一类小型客车仍需正常缴纳通行费。闽H一类小型客车且使用闽通卡的车主还需注意:若需同时享受两地免费政策,必须先在九曲收费站下高速后,再从九曲收费站上高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