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夜晚,约上三五好友小聚,喝酒聊天,十分惬意。但在尽兴之余,千万别“得意忘形”酒后驾车上路,一时的侥幸,带来的将是惨痛的代价。 “机智”换座却双双被查 一个酒驾,一个无证醉驾 8月10日凌晨,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组织在沈海高速福鼎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专项行动。 0时32分许,一辆云A牌照的白色小车在行驶至收费站出口位置停车,一名男子从驾驶室走出,坐进副驾,随后车辆再次向前行驶,民警见状,快步上前拦截车辆。 在民警的引导下,车辆靠边停车,从车内走出两名浑身酒气的男子,经酒精排查棒检测,两人均有饮酒嫌疑。询问过程中,从驾驶室中走出的李某坚称全程都是自己开车,副驾乘客张某某也随声附和。 民警通过系统核查车辆行驶轨迹,调取路面监控照片,画面中清楚显示张某某坐在驾驶位上,在铁一般证据面前,两名男子道出事情经过:当晚两人在秦屿和朋友聚餐饮酒,结束后由张某某驾驶车辆返回福鼎,经过收费站时发现前方警察临检,两人互换座位,由李某继续向前行驶,直至被民警拦截。 当民警询问李某为何会想到替张某某顶罪时,李某坦言自己的驾驶证此前已经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与其让张某某被查,不如自己“破罐子破摔”。 后经血液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1.6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李某还构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福建交警提示: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哪怕喝了一小杯啤酒,也应该在24小时后,身体恢复正常再考虑驾驶机动车。酒驾成本昂贵,侥幸心理不可取,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