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23时,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塔前收费站出口外广场执勤。 23时42分许,民警对车牌号闽H*****号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存在饮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使用呼出气体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测出酒精含量值为122mg/100ml。 经了解,当天晚上张某请福州来的朋友喝酒吃饭。饭局结束后,张某在朋友店里喝茶,等到晚上十一点多,张某叫了代驾准备回家休息。结果,半路上张某觉得自己已经清醒,想到临近凌晨,交警不会在高速收费站查酒驾,而且继续让代驾开到目的地也不划算,张某中途便结算了部分的钱,让代驾回去了,自己则驾车从延平收费站上高速,前往塔前镇上的老家,不料在塔前收费站出高速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而且数值达到122mg/100ml,张某后悔不已,何必省这一点钱!反而付出更大的成本! 目前,张某被民警以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起诉,民警也在此提示:酒后驾车成本高,喝酒莫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