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假牌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福建交警坚持严厉打击,不放过任何一辆套牌车辆。 “李鬼”落网 交警查获一辆套牌吊车 7月25日,一条关于赣C5M3**号大型汽车的异常违章信息引起了南平建阳交警的注意。系统显示:该车辆在7月21日辖区国道237线某路段因驾驶人未系安全带被卡口抓拍记录。但同一时间段,该车牌号却出现在四川某地,同一辆车,却发生近两千公里的空间错位。结果呼之欲出,不过是“李逵李鬼”的老戏码。 通过查缉布控系统的比对,该车牌号对应的车辆为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而在本地违章的“李鬼”却是一辆白色大型吊车,交警迅速启动查缉布控预案。 7月31日8时许,民警在国道237线青华科技路口路段将前来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人杨某当场抓获。经调查,发现该车系报废车辆,且杨某仅仅持有C1小车驾驶证,并未取得驾驶大型货车的准驾资格。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杨某向民警陈述了自己的违法经过。 2019年杨某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从外地购买了该辆报废吊车,经简单维修就开始从事工程吊装作业。由于报废车辆无法上牌,杨某通过不法途径购得“赣C5M3**”假号牌进行套挂。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杨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最终,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报废车辆予以收缴。 举报套牌车,交警安排! 8月15日,漳州华安交警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称一辆黑色小车疑似套牌车。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成功查处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经系统查询比对,发现该车套用的号牌属于白色车辆的车牌,驾驶员承认自己实施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批评和处罚,并暂扣车辆,收缴牌证。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套牌车的危害 严重侵犯了原车主权益:让套牌的违法处罚全部记在原车主身上,造成经济损失,扣分,无法年审。车辆被套牌,让被套牌的车主苦不堪言。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闯红灯、抢道变道、逆行等,对其他驾驶人或行人造成人身和财产的重大威胁,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套牌、假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违法嫌疑人害怕承担责任,以为公安交警部门查找不到他,基本上都是逃跑的,使受害者得不到赔偿,加重受害者人身和财产损失。 套牌、假牌车往往是刑事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涉枪涉毒、抢劫抢夺、以及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分子都是使用套牌车作为交通工具,甚至在犯罪前期做准备如踩点的时候就使用套牌车。 交警提示:希望大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并悬挂合法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交警蜀黍将持续严厉打击假牌套牌违法行为,查获一起,严惩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