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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危害大 安全“挤”不得
2023-08-24 来源: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这样的道理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接下来的这些驾驶人,看着真让人捏把汗。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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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17时52分许,永定区坎市交警中队在国道235线坎市路段精准查获超员“前科”巫**驾驶闽F 2***H号小客车再次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民警结合近期事故案例,向驾乘人员讲解违法超员的严重后果,然后依法对驾驶人巫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超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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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18时19分许,王某某驾驶闽FZ***3号小客车行驶至永定区县道621线坎市文馆村路段时,被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民警结合近期事故案例,向驾乘人员讲解违法超员的严重后果,然后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超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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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7时许,陈某源驾驶闽FJX***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3人沿357国道从岐岭环岛往大溪方向行驶至岐岭蒲山路段,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民警结合近期事故案例,向驾乘人员讲解违法超员的严重后果,然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超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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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卢某林驾驶闽F2H***号小客车人超1人在永定区坎湖线文馆路段被坎市交警中队民警查获。民警结合近期事故案例,向驾乘人员讲解违法超员的严重后果,并对卢某林进行教育和处罚,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为了一时之便而忽视安全,绝对不行,希望各位司机引以为戒!

超员的危害

01 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04 无座乘员最危险

部分超员车辆经过非法改装、将座椅拆除,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05 更易铤而走险

超员车辆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一旦发生意外,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6 加大交通事故的后果

除了超员车、报废车、非法营运车辆等违法车辆不能乘坐,广大群众还要注意,禁止使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乘客应杜绝乘坐这些车辆。

非客运车辆不具备座椅、安全带等设施,乘客绝不能冒险乘坐在货车车厢等危险位置,农忙时节更不能图方便多人违法乘坐,将造成极大安全隐患。驾驶上述车辆违法载人上路,驾驶人将被依法予以严格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福建交警提示:作为驾驶员,千万不能知法犯法,行车时坚持“多一个都不行”的原则。作为乘客,应该自觉乘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