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来之不易,可还有些人不懂得珍惜,尚处实习期内就敢酒驾上路。 9月1日23时40分许,新罗大队三中队在辖区人民西路设卡开展夜查时,拦下一辆车牌闽F9***C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对驾驶人徐某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超过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人徐某某于2022年9月29日取得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其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此次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系准驾不符。随后,执勤民警对徐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醉驾、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危害性,并对徐某驾驶证实习期内醉驾以及准驾不符的违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福建交警在此提醒大家:无论是“新驾驶人”还是“老司机”,酒后都不可以驾驶机动车,酒驾醉驾猛如虎,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