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节后辖区交通秩序平稳有序,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6日至9日期间,宁德交警在认真做好交通保障工作的同时,在辖区范围内扎实开展夜查行动,严查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为节后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宁德交警针对夜晚车流量变化特点,认真分析辖区发生酒驾行为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重点整治路段、时间,在酒楼、餐馆、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区域,高密度部署勤务,定点设卡查缉,提高拦查的频率。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切实形成“全覆盖、零容忍”的严管高压态势,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据统计,10月6日至9日期间,宁德交警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32起,其中,醉驾5起,酒驾27起。 10月6日0时16分许,林某管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鼎市前岐镇福东大道镇区路口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7日0时1分许,江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蕉城区富春路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0月7日0时49分许 违法地点:蕉城区富春路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0月7日20时11分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六一七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0月7日1时17分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省道201线100公里赤岸大道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0月7日19时18分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六一七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0月8日23时20分许 违法地点:东侨闽东路福宁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福建交警温馨提示:群众若发现酒醉驾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有奖举报!公安交警部门经查证属实,对举报醉酒驾驶人员奖励2000元;对举报酒后驾驶人员奖励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