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我酒量好”、“没事,我只喝了一点点”、“没事,我家就在不远”、“没事,我八分酒八分车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长期以来用血和生命总结出来的教训,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可是总有一小部分人,借酒壮胆,心怀侥幸,酒下肚,车开起。结果,摊上大事儿了…… 2023年10月05日0时许,刘某醉酒(酒精含量135.6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闽DxxxxM的小型客车,沿龙文区江滨路西往东方向行驶至江滨路桂林排涝站路段,碰撞停于路边的赖某所有的车牌号为苏Lxxxx4号车,苏Lxxxx4号车失控后又碰撞何某所有的闽ExxxxS号车、赖某所有的闽ExxxxH号车、林某所有的闽ExxxxC号车造成刘某受伤及五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福建交警提示:交警一再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各位司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