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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电动车违法上高速漳州 交警及时处置
2024-01-15 来源: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 责任编辑:刘微

1月7日下午17时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接上级转警称,有一位网友在抖音平台上发视频举报一起发现疑似电动车违法上高速的行为,要求进行处理。

接到警情后,大队立即派出多组警力,一方面在辖区沿途开展巡逻,查找这部电动车。另一方面立即与这名网友取得联系,了解网友发现视频中这部疑似电动车的时间和地点等详细情况。经了解,视频中的高速路段为甬莞高速与云平高速的交界路段,视频中的车辆从云霄往平和方向行驶。

民警在积极寻找的同时,也向高速公路各相关职能发出通知,注意查找和发现这部疑似电动车的车辆。不一会儿,接辖区高速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称,在甬莞高速(下行)1009公里路段有发现一辆电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已经劝离了高速,执法人员有对其进行检查和拍照。

随后,民警通过照片与视频进行比对,确认了就是这部电动车。民警通过人脸识别,找到了这辆电动车的驾驶员林某,晚上9时许,民警与电动车驾驶员林某取得了联系,告知其被举报的情况。经电话内了解得知,林某现年25岁,为云霄人。出于好奇,当天下午骑着电动车载着女朋友从云霄上高速,准备前往南靖参加朋友的婚宴,准备到了平和收费站后再出高速改走普通公路到南靖,在平和收费站导航路线时,被交通执法人员发现。民警联系上林某时,林某已经到了南靖。

民警要求林某在返程后,要及时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且不能再违法上高速。8日凌晨,林某在返回途中与民警进行联系,并在辖区的安厚收费站外广场等待民警接受处理。随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核实了身份信息和车辆后,出示了其被举办的相关视频,林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现场告知其电动车违法上高速公路的危险性,妨碍了高速公路的安全行车秩序,并依法对其实施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林某表示接受处罚教育。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通行。非机动车如果进入高速公路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一旦发生涉及非机车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