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16时30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康厝枢纽处处理交通事故引导车流通行时,先后发现两部浙C牌号的摩托车非法驶入高速公路。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并引导至白云山收费站安全驶离高速公路。 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金某和蔡某结伴驾驶摩托车从安徽省驶入高速准备去往江西省,他们为节约时间、路程,一路经高速公路行驶了700余公里,直至在甬莞高速康厝枢纽被民警拦截到。 随后,民警耐心地向对金某和蔡某讲解摩托车上高速的危险性,并告知《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沿途收费站都设有相关提示牌,加之现在是春运期间高速车流量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叮嘱其以后不能再骑摩托车上高速,遵守交规,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两人均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