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修订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涉台立法三优先

m.folksfolks.com 2010-01-27 09:01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26日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将更加注重海西先行的立法,涉台立法将优先立项、优先修改、优先审议。台胞关注的我省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今年将启动。

省人大法制委表示,要把涉台立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做好对台交流合作急需法规的审议工作,今年除修订我省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还要修订我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积极推动《福建省关于促进“两岸人民合作交流的先行区”建设若干规定》的起草论证工作。通过涉台立法,吸引更多台胞来闽投资兴业。

经济立法和民生立法是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在经济立法方面,我省将抓紧审议《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等法规,积极推动《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进程。民生立法方面,将抓紧审议《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福建省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进程。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