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中国国电集团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10-06-04 07:25: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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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4日讯(本网记者 兰锋)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春节期间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福州举行会谈,并签署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福建省领导孙春兰、黄小晶、袁荣祥、杨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领导朱永芃、乔保平、米树华、张宗富、王宝乐出席签字仪式。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和国电集团总经理朱永芃、国电集团党组书记乔保平共同为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揭牌。福建省副省长张志南和朱永芃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孙春兰首先对客人的到来表示感谢。她说,国电集团是我国大型发电企业,实力雄厚、影响力大,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福建经济建设。对此,我们衷心感谢。 孙春兰说,当前正值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一周年,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今天国电集团与我省签订协议,对福建电力事业的发展是有力的支持。希望我们双方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我们将积极提供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现互利共赢。 黄小晶感谢国电集团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他希望国电集团充分利用福建的丰富资源和市场空间,不失时机地与我省在热电联产、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现代煤化工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共同推动福建能源及相关产业发展。 朱永芃表示,福建省水力、港口、海运、潮汐能、风能等资源丰富,在福建投资兴业前景广阔。国电集团将紧紧抓住当前良好机遇,在闽寻求更多合作项目,在实现自身发展同时,更好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 双方在六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国电集团将在投资、项目布局、计划安排等方面把福建省作为重点区域,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启动更多项目在福建省落地,实现投资总额300亿元以上。二是加快南埔电厂二期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尽快协商临港产业成片综合开发具体合作项目落地事宜,充分利用江阴电厂所在的港区进行开发建设,扩、新建码头及堆场,打造清洁环保型煤炭等物流中转基地;建设江阴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及煤基多联产项目;合作投资牛屿岛以西湾外围堤、吹填造地;在云霄开发建设光伏产业项目。四是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发展的投资合作。五是扩大开展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合作。六是建立和完善双方协商联系的长效合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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