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防汛期间 道路客运实行安全监管责任挂钩制度

m.folksfolks.com 2010-06-23 07:58  吴宏雄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吴宏雄)记者22日从福建省运管局获悉,该局22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为做好防范新一轮强降雨工作,防汛期间,道路客运实行安全监管责任挂钩制度,客运企业要立即与驾驶员、乘务员签订汛期安全责任状。对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中途上下客等违反客运安全生产规定的驾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解聘处理,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配合公安等部门追究驾驶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并收回该客车对应的客运经营权。同时,停止客车所属企业的行政许可1年,并将违规违法企业和驾乘人员名单通报全省。

防汛期间,道路路况不明的不发车、车辆状况不好的不发车、已出现地质灾害的不发车、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车。对发往或途经南平、三明地区的客车,实行企业管理人员签字发班和采取管理人员跟车办法,确保安全。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