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厦门检验检疫局曝光去年十大维权案件

m.folksfolks.com 2011-03-14 20:50  谢添实 郑雨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专家解读

涉案企业初次从事国际贸易,从互联网上找到供应商。但对方显然是个骗子,先骗取了首期款,并要求厦门公司全部支付完货款方可提交提单。而厦门公司缺少外贸经验,为早日收到提单和货物,支付了余款。这样,在厦门公司看到货之前,骗子就把货款全部拿到了。又由于货物总值不高,一共才一万余美金,厦门公司如果想到美国打官司,其成本高于被骗货款。最终,厦门公司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放弃索赔。

高精设备岂能不“当心”

案件回放

2010年4月,厦门检验检疫局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进口商对3台热室全自动压铸机加装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警告标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这批设备从台湾进口。在工作状态下,坩锅内锌合金熔液温度高达400~500°C。检验人员在查验时发现,三台设备均未配备防护装置,也无“当心烫伤”等安全警告标识或警告说明,极易造成人员烫伤。5月,该局在对从韩国进口的另一套微钻头生产设备检验时,发现其中的一台旧自动焊接机的工作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焊接时产生的高亮度对操作者及相关人员的眼睛构成灼伤危险。为此,厦门检验检疫人员按照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监督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后,才准许设备投入使用,以免重大事故发生。

专家解读

许多机械设备在生产运行中,其可动零部件,高速旋转与易飞出物,过冷与过热部位等容易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上述部位需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对人员进行防护,以确保使用安全。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商,选购进口设备时应认真了解设备的质量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确保生产安全。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