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年底前解决医保问题
m.folksfolks.com 2011-05-06 07:34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破产企业职工也有望享受医保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地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将2009年12月31日以前实施关闭破产的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发放社会保障卡。具体认定职工身份工作由设区市政府负责,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认定。 上述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按照一次性补缴10年医疗保险费标准缴费,缴费资金采取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个人、同级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补缴人员的缴费基数时间点和筹资办法由统筹地区政府确定。个人不愿承担缴费资金的,企业又无力帮助的,可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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