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清网行动兑现奖励金850万元 7379人投案自首

m.folksfolks.com 2011-10-14 07:49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13日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清网行动”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兑现奖励金850余万元,有7379名在逃人员经公安民警登门规劝、感化教育而投案自首。

从今年5月26日起到明年6月底,公安部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 我省共有1.9万名在逃人员未到案,在逃人员总量在全国排前5名,任务艰巨。行动开始后,从5月26日至10月12日,全省共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14457名(其中行动前上网的在逃人员11228名),抓获在逃人员总量居全国第6位。

警方提示,对主动投案自首的逃犯,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体现人性化执法,按照“清网行动”的相关规定,对法定最高刑在有期徒刑5年以下,且不属于法定不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情形,同时投案自首人员如实供述罪行,配合诉讼顺利进行,退清赃款或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一般不采取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处理时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到“清网行动”中来,通过各地公布的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电话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积极举报在逃人员线索。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