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媒体持续报道我省干群深入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
m.folksfolks.com 2011-11-10 09:4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红旗飘飘 ——喜迎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10日讯 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的先进事迹经各大媒体广泛深入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连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持续关注我省各地各部门干部群众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深入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情况,纷纷在重要版面、栏目刊播相关报道。 7日,人民日报要闻版“时代先锋”栏目刊登通讯《詹红荔 用爱托起折翼的天使》,深入报道詹红荔先进事迹。8日、9日,人民日报要闻版又分别刊登《灼灼“红荔”,香远气清——众人眼中的詹红荔》、《詹红荔事迹感动八闽》。文章说,福建省委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向詹红荔学习。连日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20多家省直单位纷纷举行学习会、座谈会,掀起学习热潮。福建各地和各行各业干群认为,詹红荔先进事迹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作风,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南平市法院,一组名为《百合花开》的“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系列特刊”表达了广大干警的心声。南平市中院院长欧岩峰说:“詹红荔同志的朴素情怀和高尚品格,感动着每一个人,南平两级法院一定要在学习活动中走前头、作表率、当先锋。”武夷山市法院组织干警把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与年底清案、涉诉信访等工作结合起来。武夷山法院景区法庭副庭长辛崇华说:“作为基层法官,我要学习她忠诚履职、公正办案、关注民生,在办案中体现法律温情的工作方法,将情、理、法有机融入到案件审判中。” 新华社在播发多篇詹红荔先进事迹的报道后,9日,又播发《“法官妈妈”詹红荔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文章说,大家认为,詹红荔倾心关爱、帮扶未成年犯的事迹真实感人,一名普通法官立足平凡岗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同在青少年刑事审判岗位上工作的福建省沙县法院法官张岳说,通过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她对当地的留守青少年培养教育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思考和全新的思路。近期,沙县法院将牵头组织“快乐手牵手”活动,立足审判岗位,联合多方力量,切实做好辖区留守青少年的教育和帮扶工作,把詹红荔同志“三三九不工作法”推广落实好。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红说,詹红荔的事迹真实感人,她做的事并非高不可攀,只要有奉献精神、倾注爱,人人皆可成詹红荔。福建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曾虹说,我们要向詹红荔学习,要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学习她坚持立足工作岗位、传承爱心、回馈社会的理念,为失足少年走向新生铺筑回归之路;用宽容和爱心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我们每一位从事妇联工作的同志也应当像她一样,用大爱和责任感去关心和爱护下一代,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继6日在“时代先锋”栏目以《詹红荔: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为题,播出詹红荔先进事迹后,近几日又连续播出社会各界对詹红荔先进事迹的强烈反响。报道说,詹红荔用真诚、责任去拨动失足少年心中那颗善意之弦,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在福建政法系统,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詹红荔无私奉献的精神,扎实做好基层司法工作。南平市中级法院的司法警察刘婧说:“我们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日常的警务保障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中下苦功,这样才能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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