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明年1月起 福建检验检疫局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有关收费

m.folksfolks.com 2011-12-26 07:03  林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6日讯(记者 林侃)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福建检验检疫局认真落实贯彻国家有关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检验检疫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福建检验检疫局要求,全省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加强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