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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m.folksfolks.com 2012-01-09 11: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修订列入立法计划

【背景】《福建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1月26日通过,至今已有十余年,《条例》着重于房屋产权登记,与《物权法》对不动产产权登记的要求不相适应,在融资等方面受到极大限制。

【建议】彭超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修订《条例》的议案,议案指出,《物权法》实施以来,房屋产权登记理念、登记范围已发生变化,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地方法规配套实施,以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建设发展。建议对《条例》进行相应的修订并作出细化规定。

【回复】该议案由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负责办理。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中,已将《条例》全面修订工作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环城工委将加强与省住建厅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吸收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将及时开展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

【背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实现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平台。由于我省城镇化的超常规发展速度,建设规划中对生活垃圾处理重视不够,在城镇规模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人口剧增特别是城市人口剧增带来的垃圾处理问题缺乏同步规划,没有将激增垃圾的处理问题提前预测并科学有效制定预案,发展和环境之间的矛盾被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推向现实生活的幕前并渐趋突出。

【建议】鄢萍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议案指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需要立法给予支撑。因此,建议制定《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我省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为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规定,把全省人民群众特别是城镇居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回复】该议案由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该项工作,2010年,颁布实施了《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了原则规定,并将餐厨垃圾处置作为重点,规范了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执法检查、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等形式,不断督促有关政府及主管部门分期分步,积极、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与环保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垃圾分类的意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近年来,我省各地按照先易后难、先大类后小类的工作思路,在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特别是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09年省住建厅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我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及管理做了规定。环城工委建议常委会将制定《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规划。环城工委将按代表议案中提出的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开展立法前期调研,总结我省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好该项法规的起草制定工作。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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