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m.folksfolks.com 2012-01-15 07:33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和表决人选办法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5日讯(记者 郑昭) 1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郑道溪主持,526名代表出席大会。 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王美香向大会报告工作。她说,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主题主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海西《规划》的实施,推动平潭开放开发与闽台交流合作;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发挥代表作用,圆满完成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为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草案14项,制定3项,修改7项,废止6项,审查和批准福州、厦门市法规3项;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0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6项,进行专题询问1次;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44件、建议834件;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王美香说,2012年是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要求,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面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 马新岚在省法院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全省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实施;大力加强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拓展司法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抓党建带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形象;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92281件,办结475894件,比2010年分别上升7.77%和8.35%;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3843件,审结刑事案件39000件,判处罪犯43365人,判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72.94万元。加强案件审判效果与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排查防范矛盾纠纷6191起,提出司法建议1732条;全年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471件,约占全国法院的40%;全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22%;化解了2009年底前涉诉信访积案4666件,化解率为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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