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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志愿者服务——访省人大代表魏刚

m.folksfolks.com 2012-01-16 09:5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6日报道(记者 周思明)

“前不久,厦门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这当中志愿者服务功不可没。”省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魏刚表示,如果能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协调规范志愿者的管理,必将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使我省的文明创建走上新台阶。

近几年来,志愿者服务在国内已经越来越普及,在扶贫救困、文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救灾等方面,都有越来越多人参与,对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经过调查后,魏刚发现,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带来公众需求新变化,志愿服务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如运行机制不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率偏低、志愿服务行为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等,严重制约着全省志愿服务的发展,亟须一套规范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和规范。

魏刚认为,应当制定“福建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促进我省志愿服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魏刚建议,法规中应明确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的自觉参与;还可以规定设立基金会,为志愿服务的资金筹措建立相对稳定渠道,解决志愿服务组织中普遍存在着资金匮乏问题,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和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魏刚表示,通过志愿服务立法可以把志愿服务各项关系的调整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组织的有效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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