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
m.folksfolks.com 2012-01-18 07:48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关于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福建省2012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美香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全面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 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新岚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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