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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之路·为民之举关键词(37):就业创业

m.folksfolks.com 2012-11-06 08:44  王珊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 —— “走转改”主题采访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6日报道(记者 王珊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今年1月6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我省将积极落实就业政策,组织开展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活动,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

去年初以来,省财政把促进就业工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在预算内筹集就业专项资金4.11亿元,支持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此外,通过财政政策引导,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通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落实财政贴息、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政府支持就业的政策措施正逐步呈现倍增效应,据统计,去年我省新增就业62.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16万人。

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措施,多管齐下力促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如提高省级项目补贴,鼓励到基层一线就业;实施“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万名毕业生就业见习等。

今年3月13日召开的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指出,今年我省首次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免费创业培训3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据了解,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调动各金融经办机构积极性,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量。同时,组织好SIYB创业培训,强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鼓励各地将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结合起来,大胆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的有效途径。

今年,我省在《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企业贴息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贴息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 责任编辑:黄丽红  吴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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