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江口湿地将进行综合治理与恢复

m.folksfolks.com 2012-12-03 07:2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陈聪文)近日,记者从我省海洋渔业厅获悉,《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规划》在重点区域、主要任务中对滨海湿地建设保护专门作了规划和部署,并计划实施18个国家级滨海类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对7个重点滨海湿地进行恢复与综合治理,设立1个滨海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和1个滨海湿地能力建设项目,共27个项目。

《规划》中明确了湿地保护体系、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湿地可持续利用和能力建设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中,规划期内,将选取我国最为典型的黄河三角洲、辽河三角洲、长江口、闽江口湿地以及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的红树林集中分布区,共5个区域开展面积达28130公顷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其中,湿地生态系统恢复面积20630公顷,关键物种栖息地重建面积6300公顷,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面积1200公顷。

此外,《规划》还确定了包括滨海湿地区在内的8个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区域。在滨海湿地区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部分:一是重点对河口湿地和鸟类迁徙重要驿站进行保护,逐步恢复我国的红树林湿地资源。二是评估油气田开采、盐田和农业开发对辽河三角洲、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湿地的潜在影响和威胁,加强该区域珍稀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保护。三是建立具有良性循环和生态经济增值的湿地开发利用示范区,对退化海岸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整治、恢复与重建。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