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建省调整54项中医特色医疗服务价格

m.folksfolks.com 2012-12-19 20:33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对省级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各设区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执行价格),此次我省部分中医特色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包括54个项目,其中提价项目46项,降价项目8项。

调整中医特色服务医疗项目价格,是国家和省政府在新一轮医改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尤其是县级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的举措之一。 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为了扶持和促进传统中医诊疗事业发展,遵循合理体现中医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结构调整,进一步理顺中医项目价格比价关系的原则,对各方面意见比较集中的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肛肠、部分康复项目等价格适当予以调整;对一些中医外治项目以及主要依靠仪器治疗的康复的项目则未予提高或进行适当降价,以体现医疗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原则。此次我省部分中医特色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包括54个项目,其中:提价项目46项(包括中医骨伤、肛肠类和针炙、推拿、康复项目);降价项目8项。

福建省物价局相关人士称,中医类项目结构性调整方案的出台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理顺中医项目价格比价关系,较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对我省中医诊疗项目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从医保基金支付和患者负担的角度看,这一价格政策的实施,对于医疗机构多采用中医适宜技术有一定的激励作用。由于中医治疗中耗材、药品用量少,费用低,长远看,对降低医保基金支出和患者负担将有着积极的意义。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