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上调征地补偿标准

m.folksfolks.com 2012-12-17 16:23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12月17日电(记者 孟昭丽)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福建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由每亩1100元调整为1300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由每亩2.75万元调整为3.25万元。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在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修订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至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至11倍、盐田为7至9倍、未利用地为1.5倍。

就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和有条件的区域,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划分区片,在最低标准基础上修订具体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今年底前修订公布本地区具体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