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罚款不扣分”引争议:人性化执法还是选择性执法?

m.folksfolks.com 2012-12-28 18:25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被监控拍到的违章记录,只罚款不扣分”, 安徽合肥交警一项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刚出台,就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是人性化执法还是选择性执法,网友们展开了热议。

撒花:人性化执法体现宽严相济

合肥交警支队针对监控拍下且不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做法受到不少网友欢迎。支持者认为,该措施体现了对驾驶人的体谅,是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

网友“丫丫1989”就力挺道:“现在相当多驾驶人并不是恶意、故意违章,合肥交警队的做法是人性化执法的体现,既通过教育让驾驶人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又给了大家纠正错误的机会。”

“每个车主只有12分可扣,如果扣完需要重新考试,十分麻烦。而违章时不能判断司机是谁,因此就算没有罚款不扣分的规定,许多人也会找亲戚朋友或其他途径交费代扣分。而罚款其实是规范了惩罚的途径,更多人会去交罚单后接受安全教育,这样让驾驶者省心省事,又更能达到教育目的。”网友“日久见人心”说道。

网友“沧海孤屿”认为,集中处理的程序设计是严格遵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她分析道:“与现场执法不同,监控拍到的超速图像只能辨别号牌,无法确定哪个司机违章,只能罚违章车辆的款,无法扣具体哪位司机的分。我国行政法规中要求处罚主体明确,而对于摄录设备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实际违法驾驶人难以确定的问题。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对于此类处罚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可酌定。因此,安徽交警的做法是可行的。”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