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开通短信报警和网络报警平台

m.folksfolks.com 2013-01-10 08:57  陈锦娜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遇到不便使用语音报警的警情,只要发送短信到12110或者登录“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即可报警

本报讯(记者陈锦娜 通讯员郑明)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2013年1月1日,福建警方正式开通12110短信、网上110报警服务。今后,凡在福建省入网的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如遇到不便使用语音报警的警情,只要发送短信到12110,或者登录“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即可报警。

据警方介绍,这两项报警服务是2012年12月15日试运行、2013年1月1日正式开通,它们拓展了公安机关受理公众报警求助渠道。12110短信报警具有隐蔽、安全等特点,使群众在不受语言、时间、空间、地点等因素制约的情况下安全快捷地报警。而网上110报警具有内容准确、可发送附件等特点,使群众可以完整、详细地描述报警内容,并可提供有关图片、文档和音视频资料等。

开通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运用该平台,已受理群众报警527起,其中无效警情326起,处置201起,成功解救被骗、被困群众2名。

此外,警方还介绍了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接处警的情况。据了解,2012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接报、处置有效警情199.9万起,110系统日均处理5500起案件,各级110指挥中心共指挥调度处警力量593.9万人次,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2万余人,救助伤员、群众14.4万余人,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4177人。2012年,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平均满意度达到93.31%。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