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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900元

m.folksfolks.com 2013-01-25 07:34  陈聪文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陈聪文)昨日上午,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上总结了2012年民政工作,并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其中,今年省政府确定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年1800元提到1900元,并要求各地在今年上半年落实到位。此外,会上还从居家养老、减灾救助、项目建设等方面做了详细部署工作。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全省民政工作将继续把改善民生作为重点之一,在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方面,将加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成立省、市、县三级专业化核对机构,每个设区市要选择3-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此外,今年省政府确定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900元,比去年提高了100元,要求各地在上半年落实到位,每个县(市、区)选择20%以上的村在民主评议环节开展村民票决低保户试点,城市低保标准应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动及时作出调整,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全覆盖。

省民政厅厅长黄序和还指出,要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力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65%城市社区,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4张。今年将新建19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150个乡镇敬老院、100个社区综合服务站,力争2014年年底前全省设区市及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项目全部动建。

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授予国家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的决定》,我省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罗源县民政局、大田县民政局、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福安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获评“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积极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今年省民政厅将承办第二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积极推动婚姻家庭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作用。继续深化闽台防灾减灾、救助、慈善等领域交流合作,推进两岸社会工作交流协作,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引入社会工作服务台胞项目,设立台胞救助站点。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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