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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遏制“三公消费”乱象关键靠法制靠监督

m.folksfolks.com 2013-01-26 21:50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6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近年来,“三公消费”畸高失控,社会各界对此强烈不满却又无可奈何。中共“十八大”后,出台了八项规定,让社会各界期待在遏制“三公消费”乱像上有个清新、良好的开端。“三公消费失控,事关执政党和人民政府的政权稳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管得住、管得好,关键靠法制,靠监督。”省政协委员潘亮提出,应坚决遏制“三公消费”,让政府切实取信于民。

潘亮在提案中提出,目前省内有关“三公消费”存在突出问题包括:有些规定但不执行或无法执行,监督乏力,信息隐蔽。同时,各级监督机关未能实时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新闻监督大而泛之,很难具体实施。近年盛行的网络反腐,往往因实证缺失、取证困难,作用有限。

为此,潘亮建议,首先应完善法制性、制度性刚性制约。各级政府部门须公开“三公消费”细目,并有严格的制度与措施安排,从而确保社会各界和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之实现,同时,还须建立检查检讨、引咎辞职、组织与司法处理等递级制约处置机制,对不能按时公开的部门、单位、机构,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的,要及时发现、及时公开、及时问责。

各有关部门都要在规定范围内主动公开,让人大、政协、政府审计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上级机关进行广泛监督。各级各部门的年度“三公消费”应在申报、审批阶段对外公开,应有详细预算与说明,批准后就要严格执行,谁违规、谁负责,谁多用、谁自负,严重者接受审计监察,直至党纪政纪,甚至法律制裁。

“根除特权顽疾,须在全社会营造遏制特权的氛围,在当今尤为重要和紧迫。”潘亮认为,在中央“八条规定”出台后,省级领导机构、决策人物、监督机关、新闻舆论都须及时跟进,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同时,建议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普遍推行简餐制;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防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费出国规定,严格处理利用公款游山玩水。

此外,政府部门还应持续推进阳光行政与信息公开,建立网上规范性公布机制,有计划地、较为详细地公布包括“三公消费”的情况,自觉接受员工、民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审批、制约须切实到位,严格审批预算,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提交监督报告,让做假报告受法律追究。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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