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散落的钞票

m.folksfolks.com 2013-03-04 08:5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他们坚守了传承下来的优秀道德传统

【对比事件:在江西上饶影城有一名42岁的保洁员,10年来,她把打扫卫生捡到总值36万余元的现金和物品一一归还,被网友称为“最美保洁员”。】

主持人:王师傅,当时有多少人将钱还给您?

王建明:当时总共是5个人捡到了我的9万块钱。拾到钱的有两个是外地人,3个是本地人。这些人都是好人。

主持人:怎么看平凡人身上闪耀出的道德光芒?

曲鸿亮:这个反映出在我们民众当中,有一种纯朴的道德情感。他们认为拾到东西不是自己的,还给失主是一种理所应当的事情,体现出一种做人的本分。他们坚守了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优秀道德传统。同时也反映出一个人道德水准的高低和他所处的社会地位、接受教育的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而是跟他后天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有关。

主持人:王师傅,您当时有没有提出要给这些人一点报酬呢?

王建明:为表示感谢,我当时想给他们每人两千元作为回报,但是他们都一分钱未收。

主持人:有没有必要拿一定的金额给拾金不昧的人?

曲鸿亮:拾金不昧,它是从道德层面来看问题。而对于捡到丢失物品交还给失主是否应该予以奖励,我觉得和道德无关。第一,对失主来说,别人将他丢失的东西交还给他,他是否应该具备一颗感恩的心?第二,别人把丢失的东西完璧归赵,这个过程中他可能付出了相应的劳动,那么对于他的这个劳动,是否应该予以认可?社会舆论对这种行为是否应该予以鼓励?从经济的层面来讲呢,我以为,失主给予适当的补贴和报酬未尝不可,即使他接受了这个报酬,他的行为依然是拾金不昧。

吴立明:当然这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如何。但是有一点,我们的社会不是用制度来褒奖拾金不昧的人,不是说捡到了钱,政府就必须给我钱,这不一定。你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金钱上的,或者其他方面的,就像现在各地每年的“感动人物”,这也是一种褒奖,能够让这些人更加焕发出向上的力量,更多地去感召他人。

刘广淇:我认为金钱和道德是没办法画等号的。要不要给拾金不昧的人奖励,取决于失主本人。但是拾金不昧的人不能强制要求奖励。我觉得如果用法律的手段强制给予的话,就像用金钱来推动道德。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