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4月10日起福州二环以内区域全天“限摩限超电”

m.folksfolks.com 2013-03-20 17:30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限行标志

闯禁行的电动车罚款50元

4月10日起,除执行公务的警用摩托车外,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行区域、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限行区域被查处的超标和无牌电动车,对能提供正规来源的,按闯禁行处罚50元;对无法提供正规来源(无发票、合格证等),一律以涉嫌盗抢车辆扣车审查。在限行区域被查处的摩托车,罚款150元、扣3分。

限行路段入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

近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陆续在二环路沿线路口路段设置相应的交通禁令标志,同时撤除原限行道路设置的交通禁令标志。

在限行路段入口处设置两种交通标志牌,包括: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如图1);禁止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标志(如图2)。此外,因路口允许横穿,在限行路段与非限行道路的交叉口设置主标志为禁止转弯、禁止直行标志,并根据不同路口不同方向的限行状况,选用相应的禁令标志;辅助标志选用摩托车标志基本图形和电动自行车标志基本图形,并辅以超标准、未注册文字说明(如图3)。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