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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禁市场餐馆出售河豚鱼 诸多食客餐馆当"耳边风"

m.folksfolks.com 2013-04-10 08:34  郑美清 林淑霞 林智岚 张文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开”“禁”仍是问题

一边是批发商、餐饮企业闷声销售,食客大快朵颐;一边是法规严禁流入市场,执法部门偶尔地查处。显然在河豚鱼身上,集中体现了市场现状和法律规定的冲突、民间呼声和官方态度的矛盾。

“堵”“疏”之争

随着河豚鱼产业逐渐发达,河豚鱼的“堵”“疏”之争继续上演。

赞同“堵”者认为,首先,禁食河豚鱼有法律依据;其次,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河豚鱼含有剧毒,谁也不能确保吃河豚鱼100%安全。因此,不能因为河豚鱼满足了食客的味蕾就予以开禁。

同意“疏”者则说,人工养殖河豚鱼毒性越来越低,而且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如果有关部门不正视现实,一味地“堵”,不仅不利于发展河豚鱼产业,更会造成本就处于地下状态的河豚鱼市场更加混乱,反而更容易引发河豚鱼中毒事件。

“有限开禁”具备条件

首先,河豚鱼养殖技术日渐成熟。经过数代人工培育,养殖的河豚鱼已达到“控毒”甚至“无毒”级别,毒素大大降低,食用安全性逐渐提高。

其次,河豚鱼烹饪技术日臻成熟,也为河豚鱼“有限开禁”提供了可能。只要厨师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就可以确保食用河豚鱼的安全。

第三,河豚鱼市场需求巨大,产业发展亟须突破政策禁区。

禁难开因多头管理

“有限开禁”的条件已经具备,可法规仍然未放开。有关人士认为,河豚鱼未能开禁的症结主要是目前河豚鱼监管混乱。

河豚鱼养殖属于农林和渔业部门管理,流通环节属于工商部门管理,消费环节(餐饮)由卫生部门监管。管养殖的不管销售和消费,管消费的又不管养殖和流通,大家各管一块,没有从产业发展、消费者角度通盘考虑问题,导致养殖环节光明正大,流通环节半遮半掩,消费环节偷偷摸摸。

采访中,养殖户、餐馆经营者和食客均表示,希望相关部门真正对河豚鱼产业链做一次认真的调研、梳理,相信“疏导”肯定比“严堵”更切合实际。

为了逃避处罚,一些饭店偷偷摸摸地烧制河豚鱼,不规范更容易出事。相反,如果实行“有限开禁”,有关部门在试点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水产经营户、饭店开禁,对厨师等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厨师取得资格证后方可烧制河豚鱼;主管部门还可以制订河豚鱼烧制安全规范,并向消费者公示,这样更能保证食客安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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