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八年前欺侮街头流浪汉 今日七名被告被判刑

m.folksfolks.com 2013-04-26 20:12  黄从余 高翔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6日讯(通讯员 黄从余 高翔)八年前,合伙殴打一流浪汉致其不治身亡,案发后,七名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去年7月这7人相继落网。今日,经漳州市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郑某等七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14日晚上,被告人郑某斌、刘某伟、陈某泽等七人(犯案时均未满18周岁)在被告人郑某山家喝酒。席间,被告人郑某斌、杨某滨先后说起在长泰县人民体育场被一个疑似精神病男子追逐过的事情,随后被告人郑某斌提议去体育场殴打该名男子,其余六名被告人均表示同意。当晚23时许,被告人郑某斌等七人分乘三辆摩托车到达长泰县人民体育场。七名被告人在体育场主席台上找到该名流浪汉,使用木棍、砖头、皮带等工具,拳打脚踢该男子,致该男子头部及身上多处受伤,七人随即逃离现场。

第二天一大早,接到晨练群众报警的长泰公安局民警才将全身是血,奄奄一息的流浪汉送往长泰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0时许死亡。经长泰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该名疑似精神病男子因多发性损伤并发创伤性休克死亡。

由于被害人身份特殊,且事发深夜,无目击证人,这起“无头”案件一直无法破案,七名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一直到2012年7月,其中一名被告郑某因一起盗窃案被警方抓获,审讯中,他交代了八年前伙同其余六人将一名流浪汉打死的犯罪情节,警方这才顺藤摸瓜,将这起案件破获。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